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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券兑付启动

来源:科技与创新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8-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扩大科技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近日,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换工作的通知

为扩大科技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近日,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换工作的通知》,启动2021年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换工作。

《通知》强调,各市(地)市科技局、财政局要积极推动企业优惠政策落地,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帮助企业享受优惠企业及时出台政策,调动地方科技力量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地方中小微企业积极申领省级科技创新券,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甚至恶意获取财政资金的,将按照《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申请创新券的企业必须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办理创新券的兑换。请各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创新券兑换的原则和规则是什么?

据介绍,今年省级科技创新券的兑换范围为2020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企业和服务机构购买的服务。兑现按照“先提交、先兑现、兑现”原则,企业在兑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的兑现申请,在创新券兑现申请累计总额超过

兑付排序规则为:经批准的兑付申请按企业最终向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提交完整兑付材料的时间排队兑付。当天提交兑现材料的企业优先考虑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或省级以上众创空间,以及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农民工创办的中小微企业。

原则上,企业申请创新券兑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创新券受中小微企业支持。 2021年新设企业不支持申请创新券。申请领取创新券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科研与实验开发)支出应占销售收入的1%以上,研发支出不超过50万元。研发支出数据以单位报送税务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应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其中:当年中型企业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3%;当年小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5%;当年微型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不得与技术服务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共建、产权联系等情况。

创新券支持的范围是什么?

创新券重点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科技资源,科技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研发、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大型科研设备。开放共享、购买科技资源等服务。

其中研发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新技术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中试及工程开发服务、云计算服务等;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主要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标准体系定制、软件评估、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主要包括委托分析服务、委托检测服务、委托实验服务、委托验证服务等;

采购科技资源服务主要包括采购科研试剂、实验动物、科学数据等。科技文献、科技报告、生物种质等科技资源。

创新券补贴金额是多少?

在兑换范围内,申请企业获得的创新券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金额的50%使用创新优惠券购买已获批的服务。其中,购买研发服务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购买科技资源、检验检测服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

如何申请和兑换?

申请和兑换创新券需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记者彭毅)

文章来源:《科技与创新》 网址: http://www.kjycxzzs.cn/zonghexinwen/2021/0813/2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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